国家税务总局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 01- 17   16 : 55 来源 :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开发区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开发区税务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工作流程。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条例》,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2022年,开发区局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持续做实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条例》中的公开频次、内容、时限等要求,及时公开欠税公告、行政处罚、非正常户公告及涉税服务信息。二是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全年税收重点工作,持续抓好税收征管、执法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工作流程,及时更新保密审查相关制度。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不断提升依申请办理质效。2022年,开发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不断完善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联动配合的工作协调制度,及时更新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丰富反馈内容,简化审查流程,保证政务公开规范、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税总办发〔2021〕38号)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围绕权力运行、决策执行、财政资金、专票电子化、“放管服”改革、深化征管体制改革等领域,细化分解我局2022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具体牵头和责任落实单位,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协调。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布置安排重点工作,围绕薄弱环节开展培训,进一步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明确责任分工。根据2022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逐项梳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并做好分工,整理资料及时归档,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2年,开发区税务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质量有待提升。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已采取以下改进措施,提升工作质效: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加强政务公开政策研究和宣传,积极引导更多的干部职工了解、关心、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培训力度。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培训、线上学习等多种方式,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公开领域重要文件和新出台的文件规范,及时了解、迅速落实新政策新规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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