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九华山风景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 01- 17   15 : 44 来源 : 九华山风景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九华山风景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网站“九华山风景区”或池州市税务局网站中查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九华山风景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柯村新区,电话:0566-2821959,邮编:24280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九华山风景区税务局严格依照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和市税务局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科学谋划、有序推进,积极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全年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14条,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全年公开行政许可63户次、行政处罚7户次。定期发布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二是强化政策解读。针对新出台的减税降费、疫情防控、保障民生等政策措施,通过图解、视频等方式深入开展政策解读,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优惠政策直达速享。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办理、答复流程。大力拓展申请渠道,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充分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2022年,九华山风景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提升政府信息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二是加强信息审查。明确信息属性,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信息实行分类管理。三是加强过程管理。规范采集、使用政府信息,维护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税务局官方网站作用,完善网站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强化公开责任落实,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把好信息公开政治关、文字关、程序关,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畅通沟通渠道,加强交流互动,利用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税企交流群等途径,做好税费政策答疑,增强公开效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任务清单,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地。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干部培训课程,不断提升税务人员公开意识。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持续优化政务公开方式。四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纳税咨询、监督举报等政务联系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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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宽;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足。为此,我局进行了全面整改。一是在办税服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配备公开资料展示架,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获取相关信息。二是针对减税降费、纳税服务等重点内容,运用图文、短视频等形式,用通俗化语言进行解读,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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