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石台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 01- 17   15 : 14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石台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石台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及池州市税务局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立足税收中心工作,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成良好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我局基础信息公开共发布442条,其中税收管理领域95条,各类税收政策解读65条,行政权力运行85条,规划落实情况26条,财政资金10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8条,主动回应12条,其他类信息141条。重点领域方面,立足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共公开信息33条,其中减税降费信息12条,主动回应解读信息12条,“放管服”改革类信息4条,其他类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石台县税务局分别在相关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可以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动态更新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工作任务。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指定专人做好公开信息审查、信息报送、自查整改等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安全性,降低涉税舆情风险。结合上级要求,严抓信息公开质量,及时调整本机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加强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要求,立足县税务局工作实际,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积极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增设“减税降费回应”“减税降费解读”专栏,不断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核心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工作考核情况。对内设置绩效考评制度,及时跟踪指标进展情况,根据县政府测评反馈的问题逐项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开展4次政务公开自查,及时查缺补漏。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市局和县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总结经验,提炼亮点,实现绩效管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性互动。二是社会评议情况。对外公开办公电话和通信地址,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2022年,对外发布信息后未收到群众有关意见和建议。三是责任追究情况。202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标准不统一;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狭窄。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严格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申请办理程序》,统一文书式样,发布答复模板,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加强对税收政策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及时把税收政策以图片、视频、海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现出来。三是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聚焦时政热点,增设专题专栏,同时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借助新媒体平台,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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