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太和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 01- 17   11 : 34 来源 : 太和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太和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网站或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网站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太和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和县城关镇人民中路20号,邮编:236600,联系电话:0558-862439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在太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各类信息648条,在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执法类信息106条。整合网站及新媒体资源,多渠道及时主动向纳税人公布涉及纳税人利益的重大决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太和县税务局持续完善依申请制度建设,规范办理流程,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次,未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部门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坚持先审后发,严把法律观、保密关、文字关。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并加强常态化维护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制定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将任务分解到责任股室,并跟踪督办;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2022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在股室间偶尔出现工作配合力度不高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有时会出现不能及时跟上工作节奏的问题,在进一步拉高工作标杆上还有欠缺。三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个别时候对附件内容审核不够严格。

改进措施:一是开展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学习,使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补齐管理短板,促进协同创新,细化工作的各个环节、步骤,规范统一各部门的具体工作行为。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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