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临泉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 01- 17   08 : 50 来源 : 临泉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国家税务总局临泉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泉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泉县前进东路27号,邮编:236400),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泉县税务局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做好税务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572条。主要栏目中,行政许可54条,行政处罚52条,行政征收12条,行政强制12条,行政确认13条,其他权力13条,非正常户公告14条,欠税公告5条,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信息21条,委托代征公告5条,减税降费栏目22条,政策解读22条,回应关切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等要求,我局严格履行各项职责,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流程操作,提高答复质量和效率。2022年,我局共收到自然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规定要求和时限处理完结,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案例。

(三)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把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审查,规范发布手续和流程,确保发布信息的合规性、准确性、真实性、权威性。2022年以来,我局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定期对发布内容进行梳理和检查,重点对涉密、敏感和典型错别字开展排查,发现问题均整改完毕。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运行和建设,科学建立健全网站维护、定期检查、巩固提升为一体的管理模式,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安全平稳运行。2022年我局调整了“双随机、一公开”等栏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局未开设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内设有关部门的日常指导,通过建立信息反馈+联络员的机制,畅通内部信息传递通道,利用单位内部会议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培训,并通过参加全市税务系统和临泉县政府政务公开培训班,不断提升全县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良性发展;不断提高制度建设水平,通过不断梳理和完善现有政务公开有关制度文件,让政务公开制度更加标准化、规范化;不断加强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建设,不断丰富社会评议方式,通过邀请纳税人代表、召开纳税人座谈会等形式接受群众监督评议,同时强化社会评议结果及运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实效;不断强化责任监督,保障工作落实,持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的自查和对各部门的定期检查,对内容涉及到隐私、保密等内容的情况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重点督促,严格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协调有待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针对工作中的不足,我局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部门协作保障。政务公开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并在有关部门设置政务公开联络员,及时传递信息,确保第一时间主动发布,第一时间跟进解读。  

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抓手,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着力丰富和完善政策解读方式,切实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  

三是完善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积极利用线上线下渠道,整合丰富各类政务公开渠道载体,瞄准政务公开的热点、焦点、难点,推动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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