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 01- 17   15 : 48 来源 : 歙县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歙县税务)向社会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歙县税务以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为抓手,持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质量效果,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歙县税务子站发布信息619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加强经济领域信息公开

(1)经济发展政策信息公开。新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专题,及时公开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集中公开信息25条。(2)市场主体信息公开。新增“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专题,集中公开信息26条,让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3)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围绕“双招双引”和优化营商环境,动态更新信息47条。

2.强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1)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围绕精准防控等信息发布7条。(2)乡村振兴领域。新增“乡村振兴”专栏,集中公开相关信息6条。

3.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与市税务局联合制作两期“水土保持补偿费、城镇垃圾处理费缓缴政策”解读视频,针对新出台的支持政策及时转发新近制作的视频、图解等多形式的政策解读,提供政策咨询联系方式,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听得懂、能理解、可咨询,全年发布政策解读3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歙县税务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0条。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部门审核——保密审核——政务公开审核”落实三级审核制度,2022年,共审核1050余次。及时转发总局、省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公开链接税收法律法规、税收规范性文件、税费政策查询库及12366纳税服务平台,方便查询咨询相关政策。公开减税降费税收违法失信案例,引导纳税人缴费人依法诚信纳税缴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设歙县税务子站,按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统一栏目架构、统一页面风格建设,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同时,依托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网站的黄山市税务局平台开设区县频道——歙县税务,主要发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

按照县政府要求,制定《歙县税务局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明确主体责任,对标对表抓落实。集中组织学习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对市县政务公开办、省市局宣传中心测评出的问题,督促责任部门及时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在监督保障栏目进行公开。将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歙县税务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公开形式、内容单一等现象仍然存在,部门间协作不够紧密、不够主动,政务公开工作缺少一定的专业人才等问题。

2023年,歙县税务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图片。同时强化经办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有针对性的开展多形式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活动,加强县政务公开办与各单位业务经办人员的沟通联系,不断提高县局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

1.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歙县税务紧抓政务公开税收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全力做好税务领域两化信息公开栏目工作。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紧跟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采用多样化的公开渠道,以信息共享和解读回应公众关切,进一步优化税务服务功能。

3.对外公布对口业务部门政策咨询服务电话,以郑锦霞纳税服务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和“燃税青年”志愿服务突击队为依托,组成专家服务团队,以设置咨询台或走进企业等方式,电话或“面对面”答疑解惑。

4.按工作实际或信息更新要求,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特别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内容在歙县税务网站和区县频道两个平台同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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