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肥西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01-17  17 : 10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肥西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肥西县税务局(以下简称“肥西县局”)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肥西县局抓细抓实延续实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主动公开信息307条。重点做好上级政策解读宣传,进一步优化政策宣讲和辅导,针对性、点对点进行宣传,主动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开展10次纳税人线上培训,在线收看访问量达5800人次。增强企业发展动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工作规范,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2022年度,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肥西县局结合工作实际,着力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了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发布的内容进行保密审查和政务公开审核,从源头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安全、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持续落实重大政策发布解读。紧扣为市场主体排忧解难、稳定和扩大就业、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政策落实落地见效,通过税务网站、办税厅电子屏等媒介及时转发上级发布的权威信息,以公开促落实,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二是提供全面的政策咨询服务。树牢“用我百分努力,换您非常满意”的服务理念,成立纳税服务专家团队,围绕肥西三大战新产业集群战略部署,推行“领办代办”机制。打造“金牌智能导税”品牌,推出全省第一台智能税务官机器人。创新税宣产品,以“税系民生,助力发展”为主题,制作宣传书签,并附上联系方式与二维码,加强税企互动;三是积极回应社会舆情。增强舆情回应工作的主动性,及时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关注热点。认真核查已作出承诺的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是及时做好问题整改。对照县政府检查指标和第三方机构反馈对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展常态化监测,并及时做好问题整改,确保相关栏目及时更新维护;二是强化内部管理。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相关人员培训,注重信息发布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实效性,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2022年度,本单位认真迎接准备各项工作考核,及时反馈相关整改情况,准确做好税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未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工作、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8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还不够,网站日常更新及维护还存在一定滞后,公开内容、形式、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务公开审核审查等制度虽已及时建立,但在执行上有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改进情况:一是从政策解读形式、宣传方式和发布渠道等多个角度全面提高县局信息公开的工作质量。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围绕重点领域,强化节点管理,按要求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回应关切;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落实奖惩制度,激发信息公开工作热情,组织县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学习县政府组织的培训学习,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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