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肥东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 01- 17   14 : 13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肥东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肥东县税务局(以下简称“肥东县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肥东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落实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政务公开透明,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自觉把政务公开工作贯穿于税务工作全程,加大公开力度,全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一是做好重点领域公开内容,即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文件、政策解读,通过图片、问答、动画等方式深入浅出做好政策宣传,及时更新县局基础信息,方便群众联系税务人员了解更多税收政策;二是深入做好政策解读。在不断加强新出台税费政策解读的同时,注重通过“线上+线下”培训方式加强对基层税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基层一线人员政策解答、操作辅导的能力。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标准化规范化。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办理程序、工作时限,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本年度县局暂未收到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规范,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依法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切实提升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信息发布依然坚持三级审核,由信息发布部门填写提供审批表,由公开办、保密办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分别审核签字,保证信息公开合法合规。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现除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网站县局信息公开页面发布政务信息以外,肥东县税务局还在肥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目录平台主动公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评体系,优化完善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作用,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是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股室为成员单位,由办公室对具体工作进行协调和落实,并设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充分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是信息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常态化机制还需不断健全二是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还需提高。针对上述问题,肥东县税务局坚持问题导向,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建立常态化机制。同时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提升信息公开意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夯实公开基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新媒体业务水平,打造功能完善的政务公开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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