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潘集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 01- 17   09 : 24 来源 : 淮南市潘集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潘集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潘集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淮南市税务局和潘集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以公开促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潘集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及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通过潘集区税务局网站、潘集区电视台、潘集先锋、淮南机关党建、淮南日报、安徽日报、安徽税务、新华网—安徽频道等各类报刊及媒体平台发布税务新闻稿件、宣传作品。围绕2022年全国税收工作主题,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税费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通过下户走访、电话沟通、税企微信群、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展板、办公楼公示栏外网信息公开平台、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潘集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宣传政策措施,引导社会预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潘集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及时公布联系电话、部门地址,办公时间等,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设立专人专岗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处理机制,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处理申请事项。2022年,潘集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务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报送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潘集区税务局依据《条例》对内容管理和制度规范进行梳理,同时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通过纳税人学堂、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第一时间发布税收政策,及时更新动态,发布数据,方便群众随时浏览、查看。以机关办公楼内外公告栏、政务公开栏、办税服务厅LED屏以及政府网站、外网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传播税务声音,解读税收政策。

)监督保障情况

潘集区税务局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严格执行保密审核和政务公开审核,强化绩效考评,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工作落实,提高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以来潘集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推进,但与《条例》、上级部门及社会公众的需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和覆盖面还不够大;二是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还需要进一步增强。针对上述问题多方面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将政务公开工作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提升政务信息传播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顺应“互联网+”时代趋势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力度,增强工作人员实际操作能力,规范区局政务公开栏目内容,不断提升区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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