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埇桥区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 01- 17   18 : 58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埇桥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埇桥区税务局编制完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埇桥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条例》,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和民生涉税热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埇桥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重点关注的相关信息,充分做到应公开必公开、应公开尽公开。2022年,宿州市埇桥区税务局通过官方网站主动公开信息 2993 条,其中行政许可2991条,行政处罚2条。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时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细化工作时限,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及时性。二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对纳税人缴费人关切的税费政策,及时做好发布和解读。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要求,强化保密审查,结合税务执法工作特点,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按时更新栏目信息。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网络平台为主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立足区局信息公开平台,发挥平台优势,强化平台数据的日常维护。贯彻落实总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按照要求做好税务外网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更新维护,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容全部及时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人员专业化不够高、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采取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喜闻乐见的图文、视频等载体,增强信息公开的工作质效;二是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全面提升相关人员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三是严格按照《条例》梳理工作职责,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工作机,规范发布和更新政务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人员专业化不够高、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采取以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喜闻乐见的图文、视频等载体,增强信息公开的工作质效;二是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针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中的薄弱点,进行点对点培训,全面提升相关人员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三是严格按照《条例》梳理工作职责,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发布和更新政府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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