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 01- 17   10 : 34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宣城税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宣城税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2022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推动税收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76条,设立“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专栏,及时清理失效栏目,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欠税公告、行政处罚等信息;积极拓展公开解读渠道,全年通过“宣城税务”微信公众号编发推文538条,通过“宣城税务e税课堂”举办线上培训14场,通过宣城交通广播播报税费政策、通知180天,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接听纳税人来电咨询2.39万通,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接收处理在线咨询2384件;积极回应纳税人关切,2022年受理办结网站互动信箱、12345、政民互动等平台涉税工单398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健全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信息答复机制,完善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答复流程。2022年,宣城市税务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落实对外信息发布事前审核机制,部门配合做好保密性和政务公开审查,确保对公开信息格式、内容准确,发布操作规范符合保密规定,并做好相关审查资料归档工作。

(四)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工作要求,不断优化网站相关功能模块,持续动态更新信息,加强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健全网站和新媒体长效管理机制;加强12366热线、在线咨询以及各类互动平台涉税问题解答及事项处理,督促问题及时解决,做好诉求回访,有效回应关切。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优化完善政务公开考核各项指标,压实责任,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审核以及巡查工作,按时限要求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发布时效性不高;二是各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相关业务知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不断提升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举办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系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宣城税务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特此说明。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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