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01-16  16 : 20 来源 : 铜陵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以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为抓手,以落实公开责任为中心,进一步推进“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不断提升税务部门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加强政务公开全过程管理,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求落实到办理程序中,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完善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内容,推进税收数据信息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2022年,发布非正常户公告9期、欠税公告4期、公告送达2次。

2.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和政策解读。2022年,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在新华网、中国税务报、安徽日报、铜陵日报等新闻媒介上刊发宣传稿件25篇,就纳税人关心的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优化纳税服务等事项作出回应,积极解答纳税人关切的问题。

3.切实推进纳税服务公开。结合工作实际对针对公开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完善,公开办理事项的申请依据、申请条件、申请资料、办理流程、办事时间、咨询投诉电话和办事地点等信息,努力让纳税人“跑一次”,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公开机构职能信息。在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设置、部门职能、人事信息、投诉举报及政务公开电话等有关信息并做到动态更新,方便纳税人查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与其他相关股室协调联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和流程,把好发布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程序关和保密关,确保信息真实有效,涉密事件零发生。

(四)平台建设情况

1.做好互动参与栏目的答复。网站及时处理局长信箱、纳税服务投诉、涉税举报、违法违纪举报及在线咨询等互动栏目,明确在2个工作日转办、2个工作日内回复的办理时限,定期对回复情况开展检查,确保互动渠道的畅通。全年办复铜陵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9件,办结率100%。

2.做好涉税舆情的反馈处理。强化涉税舆情管理,牢固树立源头意识,从根源上防范舆情发生。加强舆情管理学习,提升干部舆情处理能力,第一时间收集纳税人意见完善舆情监控处置机制。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监督、社会监督、纳税人监督和内部纪检部门的监督。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纳入教育培训项目,增强各部门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并纳入绩效考核,加强监督保障,抓好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越来越高,而且基层单位没有专门从事政务信息公开的人员,办公室人员身兼数职,政务公开工作压力较大;二是缺乏相关专业性和针对性的培训,兼职政务信息公开人员对政策掌握还不够熟悉,且上级单位对政务公开培训指导较少,基层单位对政务公开内容把握不够准确,给政务公开精准度带来挑战;三是政务公开涉及多个部门,且公开时间节点不一,各部门完成政务公开内容后将信息传送给办公室统一对外公开,各部门传送信息不及时会导致政务公开不及时,可能导致逾期。针对上述问题,开发区税务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参加上级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认真学习,潜心摸索,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更加注重公开形式多样性和可获取性,以实际行动践行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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