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义安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01-16  16 : 18 来源 : 铜陵市义安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义安区税务局(以下简称“义安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义安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市税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条例》精神,在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上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围绕各项重点工作、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奋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前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义安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机构设置、税收管理、政策解读、基础权责清单、人事信息等有关信息,做到动态及时更新。积极配合好市税务局,做好税收宣传工作,30余篇次素材被相关媒体采用,同时通过网站、微信等平台推送政策解读,综合运用问答、举例、图解、视频、漫画、H5等形式,增强解读的趣味性、形象性。强化税收执法公开,2022年,发布非正常户公告11期、欠税公告4期、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9期、委托代征公告2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义安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由义安区税务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与其他相关股室协调联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和流程,把好发布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程序关和保密关,确保信息真实有效,涉密事件零发生。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义安区税务局注重“三个聚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聚焦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及时对固定栏目内容进行维护,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聚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办税服务大厅、LED电子屏、税企直连互动平台、纳税服务QQ群、纳税人学堂、今日义安等多形式宣传政策法规,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效果。聚焦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关切诉求,全年办复铜陵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24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更新各单位联络员信息,明确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纳入教育培训项目,增强各部门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并纳入绩效考核,加强监督保障,抓好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义安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与深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性有待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义安区税务局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实现工作流程细化,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注重公开形式多样性和可获取性,确保信息发布严审核、高质量;二是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压实责任、落实绩效考评,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义安区税务局在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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