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徽州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 01- 16   14 : 47 来源 : 徽州区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6条,其中基础领域信息公开11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51条、税收管理领域信息公开100条。完成政策解读7次,主动回应及互动回应5次。

积极践行“一颗心”价值理念。始终牢记税务机关第一身份是政治机关、第一属性是政治属性、第一要求是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党建引领,立足税收工作职能,在纳税服务、退税减免、疫情防控、助企纾困等信息公开方面稳步前行。

积极构建“一站式”服务体系。认真梳理行政权力清单,制作并更新公开指南、公开制度,牢牢把住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两条主线,向纵向横细化、拓展信息公开支线内容,做到日监测、日汇总、日清零。针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退税减费、纳税服务、契税等重点税种减免优惠政策,加强政策信息公开,深化政策解读,提高群众的信息公开参与度。

积极完善“一体化”监督体系。针对省、市对区局政务公开网站提出的测评整改要求,第一时间更新权力事项清单,细化、丰富税收政策解读内容,及时跟进监督保障栏目信息公开情况,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得到充分保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2年度我局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机制,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聚焦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牢牢依托黄山市徽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黄山市徽州区税务局网站、黄山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激励广大公众参与进来,朝着税务信息公开高质量发展目标努力奋斗。

(四)平台建设

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建设,结合税务部门特色,强化减税降费、税收政策、纳税服务等重点领域公开,2022年新增开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及重点民生领域”、“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三个栏目,拓展了税务政务公开平台的宽度、广度、深度。严格遵循咨询《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发布信息,用好、用活政务公开平台,方便纳税人获取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坚持党委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区局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徽州区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徽州区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依托区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规划,统筹推进,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细落地。二是坚持动态管理,力促提质增效。区局严格履行税务机关职责,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实现税务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把市场主体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聚焦“六稳”“六保”工作,重点公开减税降费、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等信息,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着力健全运营监管机制,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强化日常监测,对预警数据及时做好筛查、更新和调整,确保不出现逾期公开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12345市长热线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跟踪管理,持续推进来信来访来电回应工作,按照投诉、举报、意见建议、咨询等不同类别,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按时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的开放互动性和参与广泛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3年,我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任务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以结果为导向,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持续推进“六稳”“六保”、行政权力运行、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等政策信息公开,巩固推动后续跟踪管理,利用好12345市长热线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程序要求,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力争在新时期切实增强我局政务公开的开放互动性和参与广泛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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