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 01- 16   11 : 38 来源 : 黄山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编制完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税总办宣传发〔2022〕5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及时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加强个人隐私信息排查和信息公开管理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得到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市税务局切实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解读等职责,主动宣传政策措施,引导预期。全年共通过黄山市税务局门户网站、黄山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43条,依托“黄山税务”微信公众号、“政风行风热线”、12345政府服务便民热线、省局在线访谈等平台,围绕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和办税缴费服务举措,对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六税两费”税收优惠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开展宣传。梳理、规范和确认权责事项,形成基础权责清单,编制权责事项运行流程图,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严格落实执法用权公开,根据“三项制度”的要求,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欠税公告、行政处罚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2年黄山市税务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学习,举办全市纳税服务和税收宣传业务培训班,专门设置政务公开课程,提高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人员业务水平。积极落实网站、新媒体政务公开审核机制,不断规范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对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信息定期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线上与线下融合。线下拓展公开渠道,在各办税窗口以及咨询引导台放置公开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政策文件等纸质资料,方便群众查阅获取、现场咨询,不断拓展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和方式,提升政府信息的传播效率和群众知晓度。线上拓展服务内涵,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布权力和责任清单,扩展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攻破“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税费收缴自动清分等一系列关键技术,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网办事”“一窗办结”“一次支付”“一码关联”的新模式。

(五)监督保障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年初制定本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安排,由主要领导总牵头,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安排专人负责,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管理考核,细化、量化政务公开考核各项指标,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3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持续发力,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在年中开展的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中问题仍然较多,如文件政策解读不够立体、全面,解读方式缺失或单一;规划计划不够具体,主动公开意识不足,重点公开信息发布频次不够等。二是税务系统垂直管理的特殊性导致市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新出台数量较少,相关公开内容与考核指标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对照上述问题,2023年黄山市税务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抓好队伍建设,提升政务公开队伍的业务水平,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抓严、抓实。 二是主动作为,继续完善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提升政策解读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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