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枞阳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01-16  10 : 55 来源 : 枞阳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枞阳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枞阳县税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管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着力深化税收领域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持续提高税费政策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通过市局网站和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1条,同比增长74%。其中市局网站公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546条,行政处罚决定7条,非正常户公告11条,欠税公告2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2条,委托代征公告0条。一是强化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审查严谨性。根据省市局要求推深做实信息公开审查,坚持“凡公开,必审查”原则,所有对外公开信息均填写《对外公开信息审查表》归档留存,做到“一档一表”,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避免发生失泄密等问题。二是强化最新税费政策解读时效性。通过税企工作群、枞税大讲堂、税收政策宣传栏、县级网站等,及时推送国务院最新退税减税降费政策信息,及时公开解读服务新措施。以公开促服务,着力优化“税邻e+1”服务品牌平台建设和办税服务厅等税费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更好适应不同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取习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深入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在守牢公开信息安全前提下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把好关口。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承办部门统一填写《国家税务总局枞阳县税务局对外公开信息保密(政务公开)审查表》。二是夯实基础。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主动解疑释惑、有效管理预期,促进信息公开规范有序运行。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办税服务公开。按照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要求,探索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充分利用县局“税邻e+1”远程服务中心平台,通过在线音视频、文字互动等方式提供远程辅助办税服务,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办问协同”,不断提高纳税服务质效和服务体验。二是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建立健全精准推送工作机制,在税企直联互动平台中建立制造业、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等模型,实现优惠政策精准推送。丰富纳税人标签体系和政策标签体系,精准定位纳税人,实现税费政策精准推送、精准直达。

(五)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建立信息传递、信息审查、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推动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新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效,在法定信息公开、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宣传、回应社会关切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广泛性和有效性方面还需进一步提升。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加强税费政策宣传解读,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学习借鉴政务公开优秀单位的有益经验,更加注重公开形式多样性和可获取性,助力枞阳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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