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01-16  13 : 13 来源 :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经开税务”)向社会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经开税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在上级税务机关经开区两委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机制,持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

2022年,经开税务围绕年税收中心工作,全面公开税收执法、纳税服务、重点领域信息、权力公开、财政和政府采购信息等,精准解读相关税费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本年度发布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136,开展税企交流座谈会、税费操作培训6次依托12366短信平台、钉钉软件、电话、合肥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推送税费政策提醒46次多角度、全方位阐释政策,提高政策解读内容质量,增加趣味性、可读性。

(二)依申请公开

经开税务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要求,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积极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细化工作时限要求,明确各部门分工,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痕迹化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开设跟踪问效通道,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按程序报批,以最快速度、有针对性的提供给申请人相关材料,积极做好办理结果的存档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做好安排督促,抓好统筹落实。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细化工作安排和工作措施,及时通报上网信息公开发布情况,形成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易于操作的工作体系。依法为检察机关、公安部门、人民法院、纳税人缴费人等提供资料查询,提高信息公开利用质效。

(四)规范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宣传屏等设施,公开各项办税信息及办税流程,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意见建议箱收集整理纳税人建议依托经开税务互联网站及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内容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五)监督保障

经开税务结合工作实际,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教育培训项目,邀请专家进行授课,增强各部门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防止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应该公开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4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2年,经开税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但对照新发展阶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标准和严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够强,更新频次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不够理想,迫切需要政务公开专业性人才队伍的大力建设和培养。对照上述问题,经开税务认真分析原因,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升政务公开理念,不断提高全局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开展各类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与各科室形成联动机制,定期按要求提供各类政务公开数据;二是加强新媒体人才队伍建设,充实政务公开办人员,明确岗位职责,顺畅工作流程,保障工作机制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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