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明光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 01- 16   08 : 53 来源 : 滁州明光市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编制国家税务总局明光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明光市税务局按照《条例》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部署,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涉税信息,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热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为打造阳光税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以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热点事项为重点,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途径主要包括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报刊等,及时通过各类公开途径公开总局、省局发布的公告文件、政策解读,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服务等相关事项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线上线下信息公开申请方式,坚持畅通受理渠道,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加强文件公开属性管理。明确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及时通过各种途径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确保公开内容的时效性。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制度,对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程序进行审查签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定期、规范发布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的广泛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及时公布更新政务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切实推进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借力新闻媒体开展税务专题报道,新闻动态、政策解读、新媒体政策业务图文推送等方式,扩大我市税收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对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公开的开展情况和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和改进,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不规范等行为立查立改,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明光市税务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时仍存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部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各部门联动仍需加强;二是政策解读展现形式较为单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覆盖面较窄。

针对上述问题,明光市税务局将认真梳理政务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加强工作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考核,严格责任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二是进一步创新政策解读展现形式,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更好的借助税收宣传月、网络问政活动和节目创新解读形式、拓展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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