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长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 01- 16   17 : 21 来源 : 滁州天长市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修改)(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天长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天长税务)编制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严格落实《条例》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市税务局和天长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平台建设,持续提高税务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局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公开重点信息。扎实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主动公开相关信息,稳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同时,在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等处设置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确保纳税人缴费人需知的信息可检索、便查阅,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优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工作制度,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2022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发布、信息审核、注意事项等专题知识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行政服务效率。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与相关部门要求,规范了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程序、内容和要求,明确了信息发布审查的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推进平台建设,按要求做好局网页日常维护管理,持续推进新媒体、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等公开平台的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市局总体部署,切实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考核标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坚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公开的途径较少,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单一。

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了以下方式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加大线下公开力度,对照《条例》要求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二是进一步强化线下政策解读工作,增加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解读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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