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凤阳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 01- 16   17 : 18 来源 : 滁州凤阳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凤阳县税务局编制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凤阳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紧紧围绕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执法、服务、监管等重点领域,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主动公开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欠税公告、行政处罚等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程,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2022年,县局未收到政务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制定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政务公开联络员,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明确信息发布审核职责,强化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平台建设情况

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门户网站栏目,及时清理失效文件,确保平台数据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专项培训计划,开展政务公开专岗人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增设网站发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环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部分栏目不够全面、税收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内容质量水平还需提升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完善栏目功能设置、丰富栏目内容;二是创新动漫、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解读税收政策;三是加强培训教育和监督考评,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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