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来安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 01- 16   08 : 03 来源 : 滁州来安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来安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来安税务”)编制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税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围绕全年税收工作主题、主业和主线,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税费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履行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职责。主动公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1280条、行政处罚决定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和程序规范,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2022年未收到自然人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架构、职能职责和工作运行机制,压实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加强督查考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做好税务网站的日常维护和强化,对现有各栏目进一步梳理并细化,及时更新相关栏目,丰富政务信息内容,保障网站内容维护工作正常进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考评指标,将考评结果计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考核内容,组织各部门政务公开联络员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2年,来安税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相关要求,对照社会公众的政府信息需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公开审核程序需要进一步严格。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

对照上述问题,来安税务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审核审批程序,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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