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砀山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 01- 16   16 : 26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砀山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要求,国家税务总局砀山县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砀山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砀城镇砀郡路238号,邮编:235300,电话:0557-8096907)。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砀山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公开责任、丰富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服务,多渠道多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质效得到全面提升。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砀山县税务局根据主动公开信息要求,主动公开机构职能、人事情况;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欠税公告、非正常户等涉税信息事项。2022年,通过宿州税务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规定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流程等,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答复水平。2022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规范公开信息内容,完善信息报送、审核、发布等流程,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并对已发布信息不定期进行排查,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公开信息。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做好网站信息公开事项,及时发布公开信息。二是在纳税服务厅设置导税台,及时解答涉税问题,详细解读最新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充分利用新媒体、报纸等平台开展宣传,公开涉税等相关信息,2022年通过宿州税务新媒体发布信息40余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强化组织保障,明确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及任务分工,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三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组织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砀山县税务局平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敏感性有待提升,二是政务公开效果需进一步提升。着重从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统筹协调,针对信息时效、规范表述等方面的短板及时改正完善。二是统筹运用网站、微信、报刊等平台和渠道,推出更加活泼新颖的宣传产品,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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