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国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 01- 16   10 : 51 来源 : 宁国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22号,电话:0563-4037311,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宁国市税务局严格按照上级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部署,对照任务清单,坚持公开内容贴近群众,重点公开群众最关心、社会最热门、反映最强烈的税收热点相关政府信息,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市场主体。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通过公开网站载体发布税务信息。通过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以及宣城市税务局网站,主动公开决策、管理和服务、政策解读等政府信息771条(其中公开基层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信息143条、重点领域信息24条)。二是通过实体办税场所公开宣传信息。通过市民之家办税服务厅场所,利用宣传展板、电子屏幕、自助办税系统等途径,紧扣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重点热点,发布税务公开信息2000余条。三是通过税务服务热线推送政策信息。4112366税务服务热线,2022年累计受理并解答纳税人涉税咨询等事项累计21000余人次。另外,还通过报刊网站以及官方新媒体发表或刊发各类宣传和政策解读文章50余篇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认真执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以及落实相关工作要求。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相关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建设,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要求,对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明确,不断规范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审批手续。全年累计开展政务公开保密审查300余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坚持以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以及税务网站为主渠道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同时,积极拓展其他公开渠道建设,依托“青年讲师团”阵地积极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解读,举办宁国税务云课堂9期,纳税人参与观看突破40万人次。加快“纳税人缴费人体验中心”建设,大力推行网办、掌上办等“非接触式”服务,强化便民办税。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组成及职责。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发重点任务清单,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助力税收现代化发展。是强化绩效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系统绩效考核,明确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三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日常巡查和督促检查,接受社会评议,及时问题整改,严格责任追究。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推进有序,成效较为显著,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够。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由于业务能力上有差距以及忙于其他业务,导致部分信息公开滞后。二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不够。部分本级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政策理解不够深入透彻,内容把握不够全面精准。三是信息公开的成效性不够。在便利纳税人缴费人办税服务方面,信息公开的项目、内容深度不够,引导服务作用发挥不明显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意和能力素质识,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以纳税人需求为基点,以社会关注度为重点,在重点领域公开信息的项目、内容、形式上下功夫,增强公开的信息透明度。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理顺职责、厘清责任、定期检查、强化监督、严肃追究,以常态化监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特此说明。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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