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 01- 13   14 : 54 来源 : 滁州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滁州税务)编制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滁州税务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服务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提供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滁州税务政府信息公开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事项为重点,继续围绕税收工作,细化政策解读,通过开辟多种渠道,完善专栏公开事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发布疫情防控、经济发展税费优惠政策。通过门户网站、办税大厅大屏、电视媒体等途径向广大群众发布最新税费政策,保障民生平稳运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建设。建立信息发布机制,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及时准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做好县区局政务公开指导、协调、推进工作,严格按照先审后发公开模式。建立完善政务公开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查漏补缺2022年度,通过网站发布信息1394条,互动信箱处理144条,答复100%;通过税务新媒体发布信息714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从受理、审核、办理、转办、答复五个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继续严格按照流程办理依申请公开,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滁州税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滁州税务紧扣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范化,做好政务公开前的校对和保密审查工作,健全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取得较好成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丰富平台信息资源内容与形式,优化栏目设置,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力度和服务水平。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并纳入绩效管理重点考核项目。加强对各县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和对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情况的检查,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公开政务服务热线,发布局长接待日、12366热线受理咨询投诉,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把握还不够全面。针对以上问题我局以下几方面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梳理公开信息内容,及时更新网站对外信息的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运作,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准确公开各专项栏目的政府信息;三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内容,对原有的政务公开目录内容进行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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