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宣州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 01- 13   16 : 57 来源 : 宣州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宣州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宣州税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 大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州税务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宣州税务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东路172号,电话:0563-2619615,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宣州税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深化公开内容。现将宣州税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宣州税务以市局网站为主平台,根据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及纳税人的信息进行公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流程。二是强化信息发布机制。2022年,宣州税务严格遵守信息发布操作规范,继续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程序,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三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2年,我局围绕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重点热点,加强宣传和解读,让政策红利惠及市场主体,助企纾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依托政务服务大厅平台,利用宣传屏、资料架、公示栏等途径,做好线下政策宣传;通过市局外网、区局内网、当地媒体、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方式做好线上政策宣传。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加强公开信息在政治、涉密、舆情等各方面把关。二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采取不定期抽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整改,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内容,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需要向社会征集意见的,及时通过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示,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跟进提高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宣州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精准度均有显著提升,但仍存在一些短板不足,如政务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公布时效性有待加强、政策解读质量不高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做了以下改进: 一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将区局重点工作和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注的内容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创新公开形式、公开内容,切实提升信息公开质效。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打造复合型人才。继续实施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打造复合型人才。三是积极学习先进单位经验做法。加强与先进单位的交流学习,提升工作水平,力求进步、创新,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发布漫画、短视频等作品,丰富政策内容解读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130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宣州税务2022年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特此说明。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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