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和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01-12  10 : 14 来源 : 和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和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全面推进税收政策信息公开。做好税收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税收新政,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热点税收政策的解读,取得良好的效果。积极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点,以与纳税人、缴费人关系最密切的事项为重点,依照总局下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做好各项工作的公开。

二是规范政务基础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财政预决算、招标采购、行政权力运行结果等,对需要更新的政务信息,如:领导简介、机构简介、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的相关政务公开信息按规范要求及时进行完善和更新。

三是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围绕2022年全国税收工作主题、主业和主线,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税费政策,切实履行好信息发布职责,主动宣传政策措施,引导预期。

四是推进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制定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主动公开个体户定额公示、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

五是稳妥做好财政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决算及相关文字说明,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制度、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要求,切实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2022年,和县税务局严格遵守信息发布操作规范,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所有公开事项均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行确认和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面。根据省市局已制定的公开事项目录,结合本部门实际,公开各类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以社会需求为向导,扩大公众参与,开展税务系统公开工作。细化信息公开发布、受理、审核、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各项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局绩效管理考核,细化、量化政务公开考核各项指标,定期安排人员对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保密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和县税务局在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注重信息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方面信息公开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信息公布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和县税务局将进一步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股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将政务服务与税务部门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完整、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二是加大政务公开人才培养力度,多组织集中学习和专业培训。三是严格公开保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上级局局以及省政府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增加网站发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环节,对各部门提交的待公开信息,严格执行责任部门、保密审查部门、网站管理部门多重审核的把关制度,防止直接上网。四是抓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围绕监督保障、决策公开、政策解读等较为薄弱的方面补缺补差,进一步明晰思路,探索做法,结合单位实际和群众需求,力争打造出亮点。及时回应公众热点,发挥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等平台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和县税务局未发生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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