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含山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01-11  08 : 27 来源 : 含山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含山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含山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注点,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发布信息,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便利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高效发展。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1、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围绕2022年全国税收工作主题、主业和主线,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县区局模块推送转载减税降费等方面政策解读,综合运用问答、举例、图解、漫画等形式,增强解读的趣味性、形象性。对重大税收政策,通过组织记者采访、发布新闻宣传稿等方式进一步加大解读力度,扩大宣传范围。

2、规范权力运行。及时公开含山县税务局权责清单、行政执法情况、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全年持续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类信息,充分保障广大纳税人的知情权。

3、建立诚信纳税“红黑榜”。及时公开欠税公告、行政处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等信息。2022年向社会公众公布了282名A级纳税人名单,对949户欠税企业进行了公告,构建了“公平、诚信”的税收环境,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4、稳步推进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局统一建设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认真完成各项政务公开事项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要求,切实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条例》的工作要求,县局坚持将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形成了由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纳税服务股承办、其它股室和分局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确保权责分明、上下联动,配合得当。认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税收政务工作和各项规定与《条例》相适应。健全合作机制,主动与政府等部门联系,加强数据信息的传递、交换,实现信息互换、资源共享,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善工作制度,明确业务流程,规范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保密逐级审核机制,落实保密审查的痕迹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做好政府信息源头认定,定期做好网站信息维护更新工作,逐步优化便民功能,充分利用税企直联互通平台、办税服务场所、税企微信群、税务网站等平台,线上线下对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等内容进行公开宣传,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按照省、市局相关要求,本着“依法依规、利企便民、及时准确”工作原则,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在网站栏目及时公布政务信息,定期转发税务总局动态更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深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积极推广预约服务、邮寄服务、代开发票等方式,不断细化“银税互动”“非接触式办税”“邮寄送”等特色服务措施并落地见效。2022年,县局累计通过微信群推送涉税政策28条,解答涉税咨询364条,有效发挥新媒体作用,即时发布最新政策;在各级媒体共发表新闻稿件12篇,涉及减税降费、纳税服务、营商环境、行政管理、党建团建等多项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市局绩效考核关于政务公开方面相关要求,结合县局实际,做好任务分解,确保责任到人,接受市局和县政府的监督和考评,接受各方对县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不断改进和提升。组织纳税服务股人员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学习业务知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水平,由纳税服务股负责对各部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指导,确保上下联动,共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在信息主动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申请公开处理、社会热点回应等方面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2022年我局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提高, 进一步推进了税收改革及创新的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强化公开渠道宣传的集群效应,不断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和增强税务部门的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含山县税务局不存在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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