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博望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01-10  16 : 05 来源 : 马鞍山市博望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博望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博望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博望区税务局持续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部门要求,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强化政务公开效果,细化公开事项、内容、责任主体,按时序及时更新发布公开信息,不断提升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实效,为加快建设“四区一极”新博望贡献税务智慧、注入税务力量。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聚焦服务效能提升,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依托市局门户网站、税企直联互动平台、办税服务厅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线上线下渠道主动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办税(费)服务事项操作要点等政务信息,快速响应税费需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权利。

二是聚焦权责事项运行,确保权责运行公开透明。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机构职能、权责清单、领导简介、服务指南和诉求方式等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公开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及行政审批事项,全年公开行政许可类信息1104条、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2170户次。

三是聚焦税收执法公示,促进税务执法规范运行。及时公开欠税公告、行政处罚等信息,2022年对331户次欠税企业进行了公告,公开非正常户88户次,全年没有一般行政处罚事项。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博望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办理规范》等相关制度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出现相关行政复议和被诉讼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巩固和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严把审核关,不断强化保密意识,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公开内容和流程符合保密要求,切实保障公开信息真实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互动性强的优势,不断丰富税务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内容,做好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及时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涉税政策和热点难点问题。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局关于基层政务信息公开要求,按时序规范更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持续做好发布信息的日常维护工作,不断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保障,根据主动公开内容,设置专项联络员,明确工作职责的同时,抓好业务培训工作,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能力素养,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博望区税务局在上级部门的部署和指导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和服务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渠道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监督考核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博望区税务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自身不足,查缺补漏,不断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更好地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功能。一是持续完善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提高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服务素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二是继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积极参与政策解读等新媒体作品制作,以纳税人缴费人喜闻乐见方式增强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和可读性。三是继续加强信息审核和发布监管力度,强化责任意识,细化考核指标,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博望区税务局未发生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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