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热点问答(第7期)
发布时间 : 2022-08-01  15 : 00 来源 : 芜湖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1.小规模纳税人现在发生适用3%业务,若开具3%的普通发票超过45万元(无差额征税和销售不动产)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若开具3%征税率的普通发票后不符合增值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如纳税人想享受3%免征优惠,需要开具免税的发票。

2.小微企业是否从2022年4月份开始,异地发生建筑服务不需要预缴增值税?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自2021年4月1日起,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3.小规模纳税人是否每个月的申报期内申报财务报表?

   答:查账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年报。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不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4.小规模纳税人水利建设基金是按月申报还是按季申报?

   答:根据工单答复:134000000000000002984 地方水利基金可以按照月(季、年)申报,且具体申报期限以当地税务机关核定为准。同时根据安徽省地方税务局2017年第2号第二条规定,我省税务部门管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实行按季申报。

5.个人与企业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借款合同,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的借款合同。

若不涉及银行等金融机构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法中列举的应纳税凭证,不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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