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发布时间 : 2022-04-07  10 : 30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事项名称中小微企业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申请条件自2022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征收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现有费率的90%征收。
办理方式通办范围结果送达
上门办理网上办理移动办理自助办税终端同城通办省内通办全国通办窗口送达网上查询邮寄送达




办理材料资料名称填报须知必报资料条件报送资料留存备查




办理时限纳税人办理时限申报享受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结果名称是否收费到现场次数网上办理深度免填单
结果样本0次四级
办理依据《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关于我省中小微企业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皖财综〔2022〕299号)
《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我省中小微企业继续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皖财综〔2025〕100号)         


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办税指南通用指南包含各类办税事项的办理方式、各级办税服务厅导航、工作时间、办理流程、收费标准,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可点击查看,安徽省办税指南通用指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