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TYZB2021-15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阜阳市税务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二包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阜阳潘氏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路清河小学助教楼5号
中标(成交)金额:35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阜阳市税务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二包段) 服务范围:二包段(清河西路):每餐约180人,1个包厢;包含早餐、中餐、晚餐、外送服务、加班餐服务,以及其他临时性公务接待业务,特殊情况另行约定。 服务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贯彻《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有防蚊蝇、防尘措施,严禁出售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加强食品贮存管理,杜绝浪费行为的发生。 2、食堂管理标准化、正规化,培养员工的素养和工作责任心。服务人员在工作时佩带服务证、穿工作服,并搞好个人卫生和食堂后堂与前厅卫生,操作间物品及餐厅桌椅摆放整齐,为就餐者提供清洁良好的就餐环境。 3、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确保及时提供餐饮,按照采购人的作息时间提供服务,不断提高菜品的色香味,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严禁与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发生纠纷。 服务时间:一年(合同期内托管企业如因自身管理、操作问题导致发生安全、食品卫生等重大事故后,或对采购人整改建议拒不执行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托管企业责任) 服务标准:1、严格执行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贯彻《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有防蚊蝇、防尘措施,严禁出售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加强食品贮存管理,杜绝浪费行为的发生。 2、食堂管理标准化、正规化,培养员工的素养和工作责任心。服务人员在工作时佩带服务证、穿工作服,并搞好个人卫生和食堂后堂与前厅卫生,操作间物品及餐厅桌椅摆放整齐,为就餐者提供清洁良好的就餐环境。 3、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确保及时提供餐饮,按照采购人的作息时间提供服务,不断提高菜品的色香味,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严禁与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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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婧、谢皓、刘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收取,计53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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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阜阳市税务局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200号
联系方式:0558-2560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金悦金融中心写字楼B栋11楼
联系方式:0558-2177133 18955864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廉子建
电 话:0558-2177133 18955864656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