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01000029903780/2022-00089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22-03-2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
“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合税发〔2022〕13号 发布时间 2022-03-31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 2022-03-31  11 : 13 来源 : 合肥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各县(市)区税务局、市税务局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实施意见》(皖税发 〔2022 〕 6号)要求,市税务局决定,2022年以“智慧税务助发展 ·惠企利民稳增长”为主题,连续第9年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推出6类25项94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大幅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以“智慧税务助发展 ·惠企利民稳增长”为主题,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推出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全面提升服务效能,推动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服务“六稳”“六保”、推进合肥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行动内容

(一)诉求响应多渠道更及时

1.需求快速响应。根据税务总局2022年度全国纳税人需求调查结果,分析合肥调查数据,做好需求响应。开展商协会等行业协会走访调研,持续优化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探索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利用非接触办税系统提供远程辅办,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办问协同”。配合省局做好补充完善12366知识库,同步更新智能咨询知识库,做好优化升级12366智能咨询功能等事项。根据省局要求组建12366知识库运维团队,扩大智能咨询答复范围。进一步推动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逐步实现“无接触”送达。

2.政策及时送达。深入分析纳税人咨询热点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依托电子税务局、税企直连互动平台、“合税通”平台、短信平台等,运用大数据匹配适用的纳税人,实施精准推送。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税企直联互动平台等渠道,以图文、长图、H5、短视频、动漫等形式,持续制作推送政策解读、业务操作等内容。

3.问题实时解决。将远程辅办服务拓展到自助办税终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纳税人端税费办理渠道,实现各办税渠道征纳互动全覆盖。根据省局电子税务局功能改造进度,鼓励基层在出具高频表证单书上,推广使用自动套印主管税务机关电子印章,提升办税效率。

4.关注个性需求。优先为特殊人群提供办税缴费引导,配备便民物品,提供便民、帮办、陪办服务。开展个性化服务解决特殊群体纳税缴费中的难点、堵点问题。配合省局出台《安徽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公告》,加强政策宣传辅导,规范困难减免事项办理。建立全市国际税收外语人才库,将外语与业务紧密结合,更好服务跨境纳税人。组建由外语人才等组成的“送春风志愿服务队”,消除征纳语言沟通障碍。

(二)智慧办理谋创新更便捷

5.提升网办体验。根据省局电子税务局功能改造进度,落实“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清单,引导纳税人“非接触式”办理相关业务,并安排税务体验师参与体验,及时向省局反馈意见建议。组建电子税务局业务后台受理团队,快速办结网上业务,提升电子税务局体验感和接受度。试点推广税收完税证明线上开具,提升税收票证获取便利性。完善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比对功能,优化异常申报在线提示提醒事项内容。加强对纳税人环境保护税申报的培训辅导,帮助纳税人熟练掌握电子税务局申报功能。根据文件要求,及时更新下发跨省异地电子缴税操作手册。 缴库方式上,除通过第三方缴库外,使用POS机联网缴税、银行端查询缴税和签订三方协议3种方式缴库。优化皖税通 APP功能,为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提供套餐式服务。

6.精简办理流程。落实总局省局的工作部署,将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以及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等4个事项,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落实总局关于电子发票自动确定最高开票限额有关规定,配合省局做好大幅简化发票申领流程、环节和相关文书工作。落实全国通办税费事项清单。根据简化的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落实省局电子税务局资质异地共认功能,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便利生产要素合理流动。落实省局不动产登记区块链应用试点工作,推动不动产登记税费信息共享。

7.减少资料报送。推进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做好整合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表试点工作。落实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

8.便利发票使用。配合做好发票管理办法修订及实施相关工作。落实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方案,便利铁路、民航等领域电子发票推广应用。配合做好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工作。推行电子发票网格化服务,为纳税人提供“首票服务”,优化电子发票的开具方式,扩大电子发票的使用和占比。

9.提速退税办理。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加强纳税辅导,压缩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将全市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保持在5个工作日以内。根据我市实际,开展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电子化试点,依托电子税务局、税企直联互动平台,探索多缴退税业务由税务机关自动推送退税提示提醒,纳税人在线办理确认、申请和退税。

  (三)分类服务梳重点更精细

10.助力大型企业。发挥专家团队作用,解决大企业重大复杂涉税诉求,提高税收政策执行的确定性,降低涉税风险。积极配合省局开展企业集团遵从评价工作,学习试点地区经验,根据企业集团遵从评价度,提供差异性服务和管理措施。积极配合省局大企业税收直连平台工作的开展,降低企业集团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服务体验。量身订制“订单式”培训,助力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政策。依托省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平台,开展数据监测统计分析,提高企业涉税风险防控水平,助力大企业健全内控管理体系。选取特定行业或有代表性的重点税源企业,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加强签约企业后续跟踪管理,提供订制服务,推动企业提高税收遵从度。

11.扶持中小企业。每月申报期内完成减税降费三次会审,及时核实反馈数据疑点,根据会审确认的减税降费数据制作减税降费红利账单,让企业直观了解自身税费优惠享受情况,增强获得感。组织开展我市税务系统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联合工商联,开展主题服务月宣传。根据省局下发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名单,建立诉求收集和快速响应机制。建立完善“银税互动”常态化风险排查机制,规范“银税互动”合作。探索税务和银保监部门间实现数据直连,安全高效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2.完善缴费服务。发布安徽省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以及需提交的资料。配合省局落实依托电子税务局、皖税通APP、皖事通APP等线上渠道,实现社保退费网上申请,让缴费人“少跑路”。建立税务与人社、医保等部门的数据交换机制,落实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分类资助参保缴费政策。以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社保费政策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宣传和缴费服务活动。落实税务总局土地出让类等非税收入相关缴费指引,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征缴流程,提高办理缴费业务便利度。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水利建设基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非税收入项目自动预填申报。配合省局优化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缴费专区,跟踪分析、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不断优化、改善缴费人申报操作体验。多渠道关注纳税人反映的社保费问题,实时反馈,及时解决。

13.服务个税汇算。动员税务师行业协会、安徽省代理记账协会、合肥市代理记账协会等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做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宣传辅导,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红利。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费的纳税人,优化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的填报方式,提升纳税人的填报体验。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完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提示提醒,对重点纳税人实行“点对点”精准汇算提醒。在年度汇算后期,对仍未进行退补税申报的纳税人进行提示提醒,引导纳税人如实准确申报。建立问题收集验证反馈工作机制,加强跟踪回访。

(四)执法监管立标准更公正

14.优化执法方式。深入落实长三角区域以及安徽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制度,规范使用执法文书,统一执法口径。积极推行市局《税务执法文书范本》的运用指导。根据省局试点安排,推行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自查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探索建立权责清晰、标准明确、规则公平、程序规范、运行高效的非强制性执法制度。落实第二批全国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推进行政处罚柔性执法。整合责令限改事项和简易处罚事项,根据长三角“首违不罚”清单,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提醒和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提前主动向地方政府沟通汇报,争取地方政府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创造良好的组织收入外部环境。

15.加强精准监管。强化内控平台税收执法责任制指标追责监控,适时组织抽查。跟踪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追责情况,落实执法责任追究,着力规范税收执法。对主动发起的随机抽查,根据相关涉税信息,有针对性加强行业性随机抽查精准度和力度。按照 “宏观分析、联合选案,分类处置、重点稽查,典型剖析、以查促管”闭环,有序开展重点领域税收风险治理。构建长效机制,聚焦重点领域,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维护全市经济税收秩序。落实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醒预警或直接阻断高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提高风险管理效能。

16.保障合法权益。落实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操作指引(试行)》。建立事前评估、事中审核、事后跟踪问效的闭环管理机制,更好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将公职律师开展涉税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情况,作为公职律师考核重要内容,推动争议化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税收共治促合作更聚力

17.推进部门联动。加强与口岸办联系沟通,配合做好“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相关功能改造升级,优化电子税务局相关功能,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结合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加强与残联的双向数据共享,优化残疾人保障金申报表单,方便企业办理残疾人安置情况认证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项目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优化我市互联互通平台,减轻缴费人缴费办证相关资料报送负担,保障运转顺畅。依托市政府综合治税平台,加强市直部门之间政务数据交换。加强与市数据资源局的协作,多渠道获取外部数据。深化外部数据应用,实现数据共享共用。 

18.深化国际协作。开展税收服务“一带一路”税收政策宣讲活动。落实好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各项便利措施,对税务总局新签订和修订的税收协定进行宣传辅导,推动新协定条款及时落地,为“走出去”和“引进来”纳税人提供税收确定性。筛选我市盈利外资企业名单,借助税企直联互动平台,向盈利外资企业精准推送税费政策,通过电子邮件向境外投资者推送英文版税费政策,帮助境外投资者应享尽享优惠政策。

19.促进社会协同。落实总局、省局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的措施,加强政策宣传辅导,支持规范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同时落实总局、省局开展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指导并配合省税务师协会开展自律检查专项活动,优化完善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渠道,帮助纳税人降低选择涉税专业服务的风险。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执业情况开展随机检查,引导行业从业人员增强廉洁执业、诚信服务意识。探索开展日常警示教育,曝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效应,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20.拓展信用应用。按照省局和合肥市信用办要求,对照税务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明确数据传递口径,抓好“双公示”等各类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传递工作,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做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宣传辅导。线上依托“两微一端”等平台、纳税信用提醒服务系统、短信平台,做好纳税信用修复工作的宣传和提醒。做好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的宣传辅导,帮助及时修复信用。落实守信激励措施,为守信纳税人在跨省迁移、发票使用、税收证明等事项办理时给予更多便利。学习复制“税信通”项目,创新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实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六)服务效能全方位更优质

21.提升宣传咨询实效。依托岗位效能提升行动,建齐建强纳税人培训辅导师资队伍,开展分类培训,特别是面向企业实际控制人的税费政策培训,分析培训效果,精准回应培训需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办税厅对外公开电话智能语音服务,实现咨询电话7×24小时智能答复。夯实“一号多线”成果,进一步提升电话接听率、未接来电回拨率。根据省局税费政策计算器建设进度,深化运用,实现“人找政策”更加方便、快捷,“政策找人”更加智能、精准。 

22.加快税费优惠兑现。按照省局税费优惠政策嵌入办理流程,帮助纳税人自动充分享受政策红利。落实企业所得税“报退合一”,纳税人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后,如存在多缴税款,系统自动计算退税数据,无需自行申请退税及填报任何资料。扩大小额快速退税范围,对纳税人申请500元以下小额退税受理即办。及时与国库沟通,加快退税进度。计划实行增值税留抵退税确认制,通过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压缩税务部门审核增值税留抵退税、入库减免退抵税、误收多缴退抵税平均办理时长。

23.加强网上服务支撑。完善金税三期管理系统、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税库银等电子税务局关联系统监控机制,建立系统运行观察点,及时解决系统故障,确保电子税务局运行平稳顺畅。利用省局搭建的网上办税缴费系统实景平台,加强演练,优化系统操作,提高辅导助办能力。实行不动产登记税费、登记费“一卡(码)清缴”,纳税人可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方式一次性缴纳,支付环节由3个减至1个。

24.优化线下办事体验。对个人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涉及补缴土地收益的,将土地收益补缴业务纳入不动产交易登记办税缴费“一窗受理、集成办理”范围。明确简事易办、号前预审内容和流程,推行规范统一的综合号前服务,减少等候时间。根据省局安排,承接省局办税指南更新任务,统一规范资料报送和政策执行口径。为代理记账人员办理的批量业务提供双向预约办理,更好服务小微企业,减少窗口资源占用,提高整体效率。

25.防范税法遵从风险。借助安徽税收风险管理系统,自行构建特色风险指标,开展自主分析,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风险实时推送和提醒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党委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统筹,将推进落实“春风行动”与党史学习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开展“五个专项行动”结合起来,推动党建工作和税收工作聚合融合,持续推进税务系统学党史办实事,大幅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要深刻认识开展“春风行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及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及省税务局有关决策部署的有力抓手,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要立足实际细化工作内容,并结合当地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持续推出“春风行动”便民举措。要主动作为,根据上级要求和各地实际情况,适时探索推进,全面提升服务效能。

建立工作机制各单位纳税服务部门要协助党委抓好“春风行动”各项措施的推动落实,对照市局《2022年“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进行细化,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时限,各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排。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安排业务骨干担任联络员,专岗负责跟进 “春风行动”措施落实情况、细化情况、创新情况以及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并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相关问题。要通过工作调研、巡察等方式,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实际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并适时以集中研讨、座谈交流、书面反馈等形式持续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营造活动氛围。各单位要结合纳税人需求和满意度调查结果,在不折不扣落实规定动作基础上,可围绕纳税人需求丰富自选动作。要对标对表推进,以“将心比心”的态度、“马上就办”的速度、“办就办好”的力度,抓好任务落实,主动解民忧破难题,并加强活动总结,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要按照“税务人有知、纳税人有感”的宣传思路,丰富宣传方式、宣传载体、宣传内容,营造良好的办实事氛围。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2022年3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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