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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多胜等53户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公布,第666号第三次修正)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主要内容:
事由:责令限期改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二条规定
通知内容:你(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在指定期限内,向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办理年度个人所得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纳税申报。(具体年度、期限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送达纳税人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
2022年11月02日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