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涡阳县税务局城关税务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安徽彭和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2022- 11- 16   12 : 34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涡阳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涡城税限改〔2022〕803

 

安徽彭和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41621399895909T

你(单位)2022-10-01 至2022-10-31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单位)于2022年1119日前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

 

 

二O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