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城税限改〔2022〕803号
安徽彭和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41621399895909T)
你(单位)2022-10-01 至2022-10-31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单位)于2022年11月19日前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
二O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