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税碧告〔2022〕18号
黄山起森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41023MA8L8QM3XN)
你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税务人员到你单位(安徽省黄山市黟县碧阳镇宏村大道黑茶园综合楼)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黟税碧限改〔2022〕100号),未找到你单位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黟税碧限改〔2022〕100号),具体内容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黟税碧限改〔2022〕100号).doc
(你单位可到国家税务总局黟县税务局碧阳税务分局领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黟税碧限改〔2022〕100号)书面文书。地址:安徽省黄山市黟县碧阳镇碧阳大道94号;联系电话:0559-5525737)
国家税务总局黟县税务局碧阳税务分局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