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01-21  17 : 10 来源 :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经开税务”)向社会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经开税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及经开区两委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注点,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税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1年,经开税务认真贯彻落实市税务局和经开区两委工作部署,围绕2021年全区税收工作主题、主业和主线,全面公开公示权力公开、税收执法、纳税服务、重点领域信息、财政和政府采购信息等。全年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类信息130条。依托经开税务网站、合肥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政策解读,综合运用问答、举例、图解、视频、漫画、H5等形式,增强解读的趣味性、形象性。

(二)依申请公开

经开税务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要求,畅通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渠道,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办理进程,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规定。开设跟踪问效通道,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经开税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明确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机构,细化各时间节点的工作安排和工作措施,及时通报上网信息公开发布情况,做到把机关的运行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形成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易于操作的工作体系。依法为检察机关、公安部门、人民法院、纳税人缴费人等提供资料查询,提高信息公开利用质效。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经开税务互联网站及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内容建设,栏目设置更加合理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提升信息发布质量,把好政治关、业务关。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利用“合肥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实现与传统政务公开方式的优势互补,成为服务纳税人和公众、实现政民互动的又一重要渠道。

(五)监督保障

为保证工作落实到位,经开税务结合工作实际,一方面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教育培训项目,增强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另一方面强化政务公开日常监督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网站等平台自查,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问题,强化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6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经开税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仍存在以下方面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机制不够健全。具体表现为各职能科室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高,政务公开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涉及公开事项根据工作职责承接在不同科室,但部分科室没有按时按质将公开信息传递至区局政务公开办;二是政务公开形式不够多元。具体表现为新媒体建设较为欠缺,素材挖掘不够深入、制作方式较为单一、经费保障有所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不够理想。当前区局政务公开信息工作由政务公开办1人兼职完成,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和提高,迫切需要政务公开专业性人才队伍的大力建设和培养。

对此经开税务从以下三方面进行了整改工作:一是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全局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全面做好税务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以深入贯彻落实新《条例》为契机,迅速地开展各类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掌握公开的规范和工作的要求,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新媒体建设和管理,与各科室形成联动机制,深度挖掘可用素材,并在日常工作中学习提升制作海报、图文、视频的能力;三是加强新媒体人才队伍建设,充实政务公开办人员,明确岗位职责,顺畅工作流程,保障工作机制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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