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利辛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 01- 20   14 : 45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利辛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报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利辛县税务局办公室编制而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利辛县税务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认真落实省、市及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等通知有关要求,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利辛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市、县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务公开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未发生应公开未公开事件,能够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受理、流转等工作,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把好信息公开审核。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发布。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排查。2021年7月,县局办公室及时组织人员,对省局开展的外网公示平台涉密涉敏排查下发的3个问题清单进行及时整改,并做到举一反三,确保类似现象不再发生。

三是多渠道做好信息公开。利用微信、电话等多种形式,通知提醒各股室和税务分局切实把好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关、法律关、文字关,进一步降低政府信息公开安全风险。

(四)加强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政务公开要求,规范市局网站信息公开和县政府政务公开。综合运用图解、动漫、视频等新媒体方式进行点对点精准政策宣传,及时发布税收政策及解读、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使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广覆盖。2021年我局在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37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14条,领导活动类54条,政策解读类46条,回应关切类36条,税收管理类93条,监督保障类23条,重点领域类34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以队伍建设为保障,提升业务水平。组织召开全局政务公开税务系统政务公开网络培训班,专题学习《税务总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新格式解读》、《涉税信息对外发布及舆情管理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和处置涉税舆情》,为我局政务公开队伍储备人才、提升业务能力夯实基础。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将政务公开以往认为的临时性突击应付改为重在平时,分时分阶段常态化开展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在平时、压实在平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51

行政强制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一是基层政务公开人员一般身兼多职,工作专业化不够,且流动性较大,缺乏稳定的工作队伍。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执行不到位,日常检测发现存在信息内容与栏目要求不符的情况。三是因时间紧、任务重,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基础工作仍然薄弱。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重视学习研究。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邀请有关领导、政务公开工作资深人士等开展授课培训;采取走出去,开展纵向和横向的学习、交流和取经,向上级部门学习、向同级部门学习,增强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通过学习,汲取营养,结合工作实际,深刻思谋工作方法和路线调整,解决工作中难题。二是加强政策解读,提升公开实效。严格执行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重大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实现发布、解读、回应三联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增进公众对政府政策的理解认同,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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