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发布时间 : 2022-01-14  08 : 33 来源 : 蚌埠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今年以来,蚌埠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依法依规科学组织收入,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1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通报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内容,纳入各级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列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第一任务”,2021年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学习2次,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主题”学习40次,各党支部累计开展理论学习约90余次。通过集中学习、线上学习、研讨交流、专家授课等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强化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自觉养成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观念。提高法律水平,丰富法律知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一)健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机制

以确保减税降费落地生根为主题,聚力抓好政策综合,依托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机制,召开4次例会,研究政策落实问题13个,统筹推进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主动联系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7个相关单位沟通协调,联合制发《进一步健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涉税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的通知》,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实施数据有效共享,共交换数据信息1754条,防范重点群体税费优惠政策应享未享。

(二)依法组织税费收入

    1.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守牢依法规范征税收费的底线,继续落实好“12个必须和12个不得”事项清单,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高度重视收入质量,持续优化税收结构,圆满完成全年组织收入工作任务。

   2.保持企业社会保险费征收方式稳定有关要求落实

一是精诚共治,深化部门合作。与人社、医保部门建立问题会商协调机制,推动解决数据传递、信息共享、代码转换、缴费服务保障等问题。二是精准监管,细化日常管理。密切跟进社保费申报状况,积极做好缴费提醒工作,全年共发送缴费事项通知书850户次。印发加强社保费收入分析工作的通知,健全社保费收入分析机制,掌握费源收入状况;加强预算管理,预测费源变化趋势,分析增减变动原因,指导费款征收工作,防范化解征缴风险。三是精细服务,大力推进“非接触式”缴费。全面实现企业社保缴费“网上办”、基本实现个人社保缴费“掌上办”。对1263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梳理排查,加大推进税库银联网方式缴费工作力度,机关事业单位网上申报缴费率提升至98.32%,比年初提高5个百分点。加强信息化建设,12月份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顺利上线,开展征集计划核实比对,组建运维团队,确保系统运行平稳。

3.推动六项非税收入划转工作落实

一是抓好“合作线”,加强部门协同。健全完善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专项协调机制,多次参加土地出让审查会、自规委会议和专题会议,有效延伸获取费源源头信息。与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联合建立土地出让金征缴业务定期会商制度,讨论、研究、分析解决划转后征缴各类问题。二是抓好“改革线”,注重平稳有序。针对历史欠费特别是土地出让金历史欠费数额大的问题,派专人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跟班学习、专门对接。按照“逐户核实、共同确认”的原则,核实确认交接历史欠费26笔,切实做到“三全三清”。三是抓好“服务线”,优化办税体验。提前会商财政、国库等部门,引入财政资金归集规则,规范固化子目小项计提比例,提高征缴入库精准性。沟通协调市水利监察支队及住建部门,打破部门堡垒,实现自备水源企业可直接网上申报缴费。四是抓好“创新线”,推进探索实践。紧紧抓住非税信息互联互通在我市试点的契机,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参与软件开发、联调联试和优化改造,7月底成功打通非税收入缴费线上流转的完整闭环业务,8月初正式上线试运行。12月底与不动产登记局合作,成功将补缴土地收益金业务成功融入不动产税收管理系统,有效实现“一窗通办”。

(三)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1.持续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举措

不断深化“全程网上办”和“最多跑一次”,共实现791个涉税事项只跑一次、610个涉税业务网上直接办结,“非接触式”办税缴费项目拓展至489个,主要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率达96%,网上申报率超99%。问计问需于民,推出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清单,公开向社会承诺办好60件事,落实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服务需求管理办法,公开招募17名纳税服务体验师,设立体验室。加快税费咨询响应,实行重大税费优惠政策“一政一讲、一措一谈”,提供“7×24小时”智能咨询服务,开展线上方式辅助办税。

2.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

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便利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变更,有效简化变更登记流程、提升变更登记效率,实现省内税务登记信息智能变更,截至目前已实现税务登记信息智能变更14225户次。严格落实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等规定,进一步压缩注销时长,切实提高注销税务登记工作效率。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注销7575户,其中即办注销7280户,一般注销291户,容缺注销4户。

3.财产行为税“十税合一”

一是聚焦组织保障,提升改革落实力度。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压缩落实层级,提高工作效率,对试点涉及的税源管理、政策指导、办税服务、征收管理、收入核算和税收宣传等多个岗位进行资源整合,倒排工期。严格落实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要求,合理配置服务窗口,实施预约办税、错峰办税,减少人员聚集。二是聚焦宣传辅导,提升办税体验度。利用手机APP开通3期“掌上学堂”,全系统通过电话、网络、税企微信群的方式,把纳税申报要求、资料获取方式、问题解决途径告知每一位相关纳税人。印制宣传操作手册5000份,在办税服务厅和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张贴试点公告,举办26场培训辅导会,实现宣传辅导“全覆盖”。三是聚焦关键环节,提升办税满意度。组建业务支撑、培训辅导、推广宣传、运维保障4个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和30天计划表。成立业务骨干师资团队,组织135户重点纳税人开展线上试填和模拟申报,邀请纳税人参与电子税务局功能验证,做好收入变化预测。对500户申报数据较多、税源采集较难的纳税人,实行专人包保、一对一辅导,确保所有试点纳税人“知政策、懂操作、会申报”。

4.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税服务和管理

2021年,推进不动产交易便利化,6月底在市区上线“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不动产税收管理系统”,8月在各县(区)局全面上线不动产税收管理系统2.0版。该系统上线运行后,实现不动产交易、税务、登记信息互联互通,资料报送、税费申报、计算、缴纳以及税票送达等业务不再受部门限制,可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群众办事“一次不用跑”,办理时间较之前压缩一半。

三、提高税费制度建设质量

(一)规范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

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以及备案审查等要求,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日常管理, 2021年我局未有制发税务规范性文件。

(二)建立税务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机制

日常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由各业务主管部门自行清理。对于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部署开展的,已按要求组织进行集中清理。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工作规则》和《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党委工作规则》,党委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委委员集体讨论决定。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充分征求市局机关和全市税务系统党组织及党员群众的意见。并对重要情况及时进行通报。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今年以来,共召开党委会议38次,局长办公会议13次,确保全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

我局于2019年10月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现有公职律师7名,全市(包括县局)聘请外部法律顾问4名,均是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初步组建起“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团队,形成有效工作模式。工作内容覆盖全局的各领域,多方面,在行政复议、诉讼、重案审理、合同纠纷等事项,参与程度深,有效的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

    蚌埠市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的要求,对重大决策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审查意见均得到采纳。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办部门以组织座谈会、调研等形式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进行充分沟通。

(四)持续推进政务公开

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要求推进政务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涉税热点敏感问题,及时进行了舆论引导和回应,建立了涉税舆情登记台账,收集大量典型案例并做好了剖析工作。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执法人员均具备税务执法资格

坚持考训结合,通过采取组织集中自学,邀请专家来进行专门的考前培训辅导,采取线上线下模拟考试相结合等学习方式,提高考生的应试能力,全局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960人,均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以“三项制度”为主抓手,聚力做好法治综合,深入推进“1+3+N”制度体系的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制定任务分解表,促进税务执法更加透明、规范、公正,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各单位配备一名管理员,每日登陆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提醒、督促处理即将逾期数据。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原则,对新发生数据及时公示,对已到期数据及时撤销。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不定期抽查制度,对抽查情况台账进行通报。2021年,公示非正常户认定2376户,税务行政许可决定11528件,行政处罚决定298 件;执法音像记录472条,记录执法音像内容273.71G;完成各类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234件,其中:非稽查类法制审核15件;稽查类法制审核219 件。

(三)严格执行长三角区域和税务总局“首违不罚”清单

应用“首违不罚”执法过错疑点信息查询功能,按日查询处罚疑点信息,敦促基层税务机关及时对错罚进行整改,防止“首违错罚”,2021年,已对1637项轻微违法事项实施“首违不罚”。

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

(一)积极应对税务行政复议

畅通复议渠道,注重运用和解、调解方式,成功处置了1起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主动撤回了复议申请。

(二)全面启用全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平台

严格按照省税务局部署和要求,启用全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平台,目前已完成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基础信息维护工作。

七、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

(一)限时完成各类督办事项和自查任务

按规定时限完成省局、市委市政府交办任务和市局督办事项,和市局下发的自查任务,持续制定任务清单,坚持抓工作落实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今年以来共制发4期阶段工作任务清单,对25项重点工作进行督促办理。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和全市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半年、全年工作总结计划。

(二)严格落实信访管理工作规定

落实市委、市政府及省税务局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督促指导开展信访管理工作。按要求办理省税务局交办的信访事项,向省税务局报告重大信访事项。坚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对外畅通纳税人涉税举报、纳税服务投诉渠道,依法依规做好案件查处和投诉办理工作,积极开展面对面交流,最大限度的推动问题解决,今年以来,安徽税务网站互动交流平台(包括局长信箱、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等)共收到24条、接待来信来访11件、 12366网络工单69条,均已在规定时间内妥善处理。

(三)及时处理纳税人、缴费人举报投诉

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轻微税收违法行为举报207起,其中12366纳税服务热线投诉57起、省局专岗接听转微信处理150起;收到市长热线工单345条,均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2021年4-8月,市税务局连续5个月在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办理情况中排名第二,满意率100%。

八、认真对待行政诉讼案件

(一)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规定,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不仅提高了应诉能力和意识,同时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和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今年以来,蚌埠市局共发生行政应诉案件2起,严格按规定由市局副局长出庭应诉。

(二)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

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执行,自觉执行行政诉讼案件生效裁判,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等执行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三)及时化解税务行政公益诉讼风险

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掌握全市涉税检察建议书的收到和办理情况,防止漏办、不及时办理等情况发生。建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运转机制,积极回应诉前检察建议,对确属行政不作为或违法行使职权的,积极履行职责或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按规定上报省局检察建议书3件,未发生一起税务行政公益诉讼。

九、加强税务人员法治教育培训

(一)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蚌埠市局党委坚持先学一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学习。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定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认真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有力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

(二)确保各类税务人员参加初任培训法制教育

按照省局统一要求,组织各类税务人员参加出任培训。

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普法活动

按照市法宣办要求,我局深入开展“江淮普法行”系列普法教育活动,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等为重点普法对象,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将宪法纳入全市税务系统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在全市税务系统开展科级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在办税服务厅等公共办公区域电子显示屏播放宪法宣传图片,有效地宣传了宪法、税法等法律知识。

(二)广泛宣传推送税收政策

按要求摆放宣传资料,并定期检查,保证资料实效性。利用税企直联互通等平台将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便民办税缴费服务等从“云端”送到企业“门前”。把智慧纳服作为深化征管改革的核心竞争力,善用服务“小杠杆”推动满意度“大提升”。

(三)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积极构建动态“信用+风险”新型管理方式,梳理纳税人缴费人全生命周期的行为分析,落实纳税信用修复机制,实行纳税信用线上线下提醒服务,赋予纳税人信用评定解释权,杜绝信用评定出现“一锤定音”的不合理现象。有条件的情况下联合社会多部门成立纳税人权益保护中心,保障纳税人权利救济“有去处”,消除纳税人弱势心理的最后“一根刺”。向社会及时、主动公开A级纳税人,对符合“黑名单”纳纳税人及时进行激励和惩戒。

十一、加强对税收法治建设的考核评价

(一)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组织和推动作用,坚持统筹协调,确保履职尽责,将税收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将下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蚌埠市局坚持将税收法治建设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衡量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

十二、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方面

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例会,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型机关建设中需要研究的重要事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在全面依法行政小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前集中学法。


(联系人:法制科 张宁  电话:0552-3099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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