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021AMMFN00258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巢湖市税务局2022年物业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巢湖市天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东方新世界19幢1803室-1801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捌拾贰万零贰佰陆拾伍元贰角玖分(小写:820265.29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巢湖市税务局2022年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巢湖市税务局办公主楼、附属楼及大院;凤凰山、亚父、卧牛山、第二税务分局等4个城区分局办公楼及院落;散兵、槐林、黄麓、柘皋、烔炀等 5 个乡镇分局办公楼及院落。 服务要求:为国家税务总局巢湖市税务局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 服务标准:合格,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伟强,许仁青,陈志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人民币 玖仟捌佰肆拾叁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2#楼,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13905651131。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巢湖市税务局
地 址:巢湖市健康中路
联系方式:陈志文 0551-82366555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2#楼
联系方式:潘工 13905651131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话:1390565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