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合税二稽通〔2021〕4062号 合肥国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91340122MA2RKH7214) 事由:限期提供相关资料,并说明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一)检查纳税人的帐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三)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第五十六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通知内容:对你单位取得蒙城县振旺木业有限公司在2018年11月29日确定虚开的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400162160,发票号码01652151-01652158,货物名称*木制品*木托盘、*木制品*包装箱,金额689896.54元,税额110383.46元,价税合计800280.00元)进行检查,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上述发票相关的以下资料:一、入账记账凭证、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送货单、入库单等;二、相关往来帐、付款记账凭证、原始单据;三、认证抵扣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发票认证清单、企业申报抵扣的说明;四、库存商品(原材料)明细账、生产成本、营业成本明细账;五、成本结转资料、相关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六、采购合同、运输物流单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七、整个交易情况说明。 2021年5月20日 联系人员:张健、叶名田 联系电话:0551-62605909 税务机关地址:合肥市经开区莲花路52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