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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催报公告
202106
合肥市蜀山区税务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安徽省奥亚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3057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合肥市蜀山区税务局2021年6月催报公告送达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3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蜀山区税务局
2021年6月22日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蜀山区税务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蜀税限改公〔2021〕1号
安徽省奥亚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3057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你(单位或个人)2021年6月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等纳税资料,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限你(单位)于本通知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等纳税资料,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并接受税务机关处理。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蜀山区税务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