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丰县税务局税收征管档案数字化整理加工服务项目询价函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长丰县税务局税收征管档案数字化整理加工服务
2.项目地点:安徽省长丰县
3.项目单位:长丰县税务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4.项目概况:长丰县税务局税收征管档案数字化整理加工服务,详见询价文件
5.项目预算:15万元(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6.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本次采购第1包
二、采购需求前附表
三、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长丰县税务局位于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清颖路交口,全局税收征管档案暂时采取手工档案处理方式,工作量大,后期维护存在弊端。随着安徽省税务局电子档案系统的推行,县局需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档案电子化进程。县税务局决定采取外包服务的方式,对县局机关和县局派出机构的税收征管资料进行统一整理归档。档案外包公司需要不定期将税收征管档案集中整理、存放,整理流程包括纸质资料整理、上架、归档、保管和在电子档案系统中进行图片采集、上架、归档等两部分。
四、服务需求
(一)总体要求
1.档案数字化加工必须严格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及《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法〔2013〕283号)、国家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等和采购人要求进行。
2.涉密档案的数字化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安排专人在涉密计算机系统上进行数字化操作。
3.中标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
(二)扫描前处理要求
1.对纸质资料粘贴条形码,并扫描条码。每笔业务的每种采集资料须粘贴一个条形码,条形码必须粘贴在该种资料的首页。
2.纸质资料在抽真空装袋前,不同收集单位(部门)的纸质资料应分开存放、整理,不得混放。
3.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拟扫描档案进行核查,对不合采购人规范的纸质资料应予差错登记并退回。采购人规范以采购人具体业务操作要求为准。
4.收集纸质资料后,应当去除装订材料,将纸质资料的各页表单保持同一方向,并使纸质资料的一侧保持整齐。
5.对霉变、破损、折皱不平的档案,应当进行技术处理再扫描,档案除霉、托裱、展平等技术处理应符合《档案修裱技术规范》(DA/T25-2000)等规范和采购人要求。
(三)档案扫描要求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操作要求,进行纸质档案资料的分业务类别扫描。
1.扫描色彩模式:一般采用黑白二值模式进行扫描。对材料中有多色、红头、印章、插有照片图片、清晰度较差、黑白扫描模式下无法辨识清晰的页面,应当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
2.扫描分辨率:不低于200dpi,或结合实际情况采用更高分辨率。
3.其他要求:扫描图像应与原纸质档案保持一致。扫描时做到不缺页、不重页、单页图像内容完整;遇有浮贴时,浮贴加原页扫1页,浮贴揭开后原页扫1页,若有多张浮贴重叠,每张浮贴均需单独扫描;图像清晰不影响图像的利用效果。
(四)图像处理要求
1.纠偏:图像的倾斜度不得超出1度,且端正、无扭曲。
2.去污:图像中影响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重复页码等要去除,处理时要在不影响可懂度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
3.图像拼接:对大幅面档案进行分区扫描形成的多幅图像,要拼接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图像整体性。
4.裁边处理:采用彩色模式扫描的图像应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的白边,以有效缩小图像文件的容量,节省存储空间。
(五)目录著录要求
整理好的纸质档案资料应按照采购人需求,抽真空装袋归档。
1.档案目录著录要符合《档案著录规则》(DA/T19-1999)、《文书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著录细则》(DB34/T450-2004)等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2.目录著录需在采购人使用的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中进行。目录数据要严格符合采购人的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要求,能实现软件中和目录相关的全部功能。
(六)数据挂接要求
1.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形成的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数据库,经质检确认合格后,通过采购人使用的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挂接。
2.必须保证目录数据和图像文件的一一对应关系,不得错挂、漏挂,确保扫描图像和文件级目录全部挂接正确,数字化加工成果能在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中有效检索和显示。
(七)数据验收要求
对从县局各单位(部门)收集的纸质档案资料,原则上应在收集次月月底前完成全部整理流程,确保符合数据验收要求。
1.检查所有数据,包括目录数据、图像文件及数据挂接的总体质量;检查档案袋真空处理情况和条形码黏贴情况。
2.目录数据和图像文件挂接错误,或目录数据、图像文件之一出现不完整、不清晰、有错误等质量问题时,标记为“不合格”;档案袋真空处理出现漏气情况或条形码漏贴情况时,标记为“不合格”。经检查发现“不合格”标记达到10处及以上,允许供应商进行一次限期整改;整改后经检查又发现“不合格”标记达到10处及以上,该项目总费用的10%将不予支付;第三次检查再次发现“不合格”标记达到10处及以上,该项目费用的所有未支付部分将不予支付。
3.合格率达到100%时,予以验收“通过”。
(八)档案保管和调阅要求
1.纸质资料入库上架前,应对档案柜架编号排序,与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中档案架进行对应。
2.纸质资料抽真空装袋处理后,相关人员应当检查档案袋有无漏气、档案袋有无漏贴条形码等情况,不合格的不得上架。
3.档案库房设专人管理,库房钥匙由专人保管.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4.定期(每半年至少一次)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和保管质量检查,做到账物相符、真空状态完好。
5.对破损或变质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发现档案发霉或虫害,及时采取消毒杀虫措施,加以处理。
6.有关单位和人员确实需要阅览或复制纸质档案的,经报采购人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后,中标供应商应积极配合调阅工作。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总价,供应商最后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履约期间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时综合考虑报价风险;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报价按照下列标准报出统一折扣率(标准为0.37元/页);
2.本标准采用超额累计计算法。全年累计页数在100万(含)页以内的部分,标准为0.37元/页;全年累计页数在100万页以上200万(含)页以内的部分,标准为0.35元/页;全年累计页数在200万页以上300万(含)页以内的部分,标准为0.30元/页;全年累计页数在300万页以上的部分,标准为0.25元/页。
3.页数计算方法:黑白或彩色模式扫描,无论幅面大小,单面按1页计算,双面按2页计算。实际数量以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查询统计为准。
4.报价方式:邮寄密封或者现场
六、其他要求
要求成交供应商委派2-3人根据工作量不定期在我局进行档案电子化归集,项目验收合格后,3年内提供在线指导服务。有在安徽省税务系统征管电子档案服务成功案例的优先考虑。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5月31日上午10:00
地点:长丰县阜阳北路与清颖路交口西200米,西8楼会议室(暂定)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涛
联系电话:0551-66668011
联系地址:长丰县阜阳北路与清颖路交口西200米(长丰县税务局办公室)
邮寄地址:合肥市长丰县阜阳北路与清颖路交口西200米长丰县税务局,
邮编:231131
国家税务总局长丰县税务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