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xml:namespace>
关于送达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合税二稽告〔2021〕18号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安徽健康福医药有限公司(34010469108787X)实施送达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因该公司注册地址虚假,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公告送达企业
序号 | 企业名称 | 税务登记证号 | 公告内容 |
1 | 安徽健康福医药有限公司 | 34010469108787X | (扣押/查封适用) 合税二稽保封〔2021〕4001号 安徽健康福医药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局长批准,决定从2021年5月18日起对你单位的不动产(不动产证书号:合产110021106,位于合经区方兴大道与轩辕路交口东南角14#仓库02单元)予以查封。如纳税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抵缴税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税务机关(签章) 2021年5月18日 联系电话:0551-62605935 税务机关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莲花路527号 |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