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购车群众缴纳车辆购置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和代开普通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阜南县税务局决定自2019年9月23日起,委托阜南县鹿云数据运营有限公司代征车辆购置税业务。
一、代征范围:阜南县行政区域内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个人购置的应税车辆依法征收的税款;
二、代征单位及地址:阜南县鹿云数据运营有限公司,位于阜南县经济开发区机械电子产业园1号楼。
三、委托期限:本次委托自2019年9月23日起至2022年9月22日止。以后,根据需要,决定是否继续委托。
四、计税依据及税率。依据税收法律、法规设定的计税依据,法定税率、费率和征收率,车购税税率为10%;
五、国家税务总局阜南县税务局将对阜南县鹿云数据运营有限公司受托开展税收代征工作进行指导,依法及时提供代征税收所需要的税收票证。因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废止或修订,致使代征协议失效或部分失效时,税务机关将按规定终止代征协议,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阜南县税务局采用委托代征车辆购置税的征管方式,是落实《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也是贯彻“放管服”改革,优化办税服务的具体举措。今后,阜南县税务局将在上级主管税务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税收职责,加强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通过深化征管体制改革,解决纳税人多头跑、办税难问题。在此,真诚希望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支持税收委托代征工作,共同构建和谐、诚信的税收环境。也希望借此机会,向一直以来,关心、理解和支持阜南税收工作的广大纳税人、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阜南县鹿云数据运营有限公司法定负责人:赵亚文 联系电话:0558-2840172
国家税务总局阜南县税务局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