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第21号)的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博望区税务局2021年4月份非正常户信息公示如下: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博望区税务局2021年4月份非正常户公告.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