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帅宗商贸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 2021-12-22  15 : 23 来源 : 合肥市包河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合肥帅宗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因其他方式送达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3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见附件)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包河区税务局

二O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责令办理税务登记-合肥帅宗商贸有限公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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