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埇桥区税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 01- 28   15 : 31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埇桥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埇桥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埇桥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淮河中路558号,联系电话:0557-3046944。       

一、总体情况概述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埇桥区税务局在宿州市税务局党委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落实《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税务局、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联系税收工作重点,回应社会关切热点,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埇桥区税务局认真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制度,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共同推动上级政务公开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积极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欠税公告、向社会各界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非正常户公告等和纳税人息息相关的政务信息,2020年度主动公开项目数量44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建立依申请公开机制,细化工作时限要求,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紧密关注2020年税收重点工作和政府委派重点项目,紧密把握“减税降费”、“四送一服”和“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信息,积极主动宣传保障民生、精准扶贫和复产复工等相关政策措施。根据上级相关要求,严格信息公开规范建设,并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督导。通过办公室专人专岗对涉及需要信息公开的相关模块定期进行检查更新,及时应对依申请公开,推进信息公开常态化、专业化。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首先加强政务公开事项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工作机制。明确政务公开信息责任人及联络员,以及明确各分局(股室)公开信息对接工作直接联络人,形成受理、归集、审核、发布及责任追究制度体系,严格按照市局及区政府的相关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把关政务公开信息管理。

(四)规范平台建设。认真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基层公开标准目录分为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三类。严格公开保密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国家税务总局等对拟公开的税务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建立四审制度,发布部门自审,发布部门领导审核,保密审查部门审核,政务公开部门审核多环节审核,严格把关,未经审核坚决不得公开,确保对外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五)监督保障制度。规范局内制度建设,以办公室扎口,各职能科室联动协作,对信息公开内容和相关事项进行培训以及考核评价。明确网站专人负责等形式,定期、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建设相关工作。做好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做好考评反馈问题分析,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局领导批示,组织相关部门找准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全力抓好整改及自查,规范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7

284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19

197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1

675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埇桥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时效性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有如下改进情况:一建立政务公开信息专人负责制,确保需要公示的信息及时有效的发布;二是强化政务公开责任意识,实行政务公开信息四审制度,严守保密措施,统一规范政务公开时限、流程、内容等方面,强化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安全无误规范合法;三是加强新媒体运用,运用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更加方便快捷地与纳税人及广大社会公众沟通交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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