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桐城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桐城市税务局网站及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桐城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津路,邮编:231400,电话:0556—6210157;0556—621080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桐城市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及时公开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政策解读,宣传税费优惠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让广大企业对于税收优惠政策理解透彻、应享尽享。积极主动回应关切,切实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解读等职责。全年上线桐城市“973阳光热线”4次。
二是推进执行和管理情况公开。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梳理、规范和确认权责事项,形成基础权责清单,编制权责事项运行流程图,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依托桐城市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妥善处理税务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内容的关联性,做到数据同源、信息一致。
三是切实推进纳税服务公开。积极宣传纳税人权利义务,主动向社会发布A级纳税人名单,及时更新办税地图、办税日历、办税指南。
四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等内容,及时公开新出台的减税降费、促进复工复出、保障民生等相关政策措施。
五是积极做好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部署,结合税务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全面推进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已按照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3类一级公开事项,16个二级公开事项建立了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受理、办理、答复等环节工作时限要求,按照《条例》要求在网站开通依申请公开功能,及时公布政务公开联系邮箱、电话、部门地址,办公时间等,方便申请人通过在网站填写申请表、或通过纸质邮件的方式提交申请。
2020年,桐城市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其它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督促。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以社会需求为向导,通过桐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桐城市税务局网站扩大公众参与力度,促进税务系统公开工作。细化信息公开发布、受理、审核、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各项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是做好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做好市政府公开办和安庆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历次考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考评反馈的问题,按照局领导批示,组织相关部门找准问题,明确责任部门,找准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全力抓好整改。
(四)规范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要求,推进桐城市税务局外网网站和桐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规范化管理工作,继续强化其作为推行政务公开平台的作用。继续规范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依托电子宣传屏、宣传资料架、公告栏等设施,公开各项办税信息及办税流程,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意见建议箱,切实落实领导值班制,值班领导填写值班日志,做好值班记录,设立纳税服务值班岗,建立企业涉税诉求和快速响应机制,收集整理纳税人意见和建议,并将问题信息及时通报给有关部门,促进其提升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教育培训项目,通过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的形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辅导,增强各部门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税务总局、安徽省局、安庆市局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0 | 233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39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 | +5 | 544 | |
行政强制 | 2 | +3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379100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桐城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及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一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开工作应更加主动;二是信息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应更加全面;三是监督考核机制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开制度应更加健全;四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展,公开方式应更加多样。对照上述问题,桐城市税务局已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改进: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将信息公开纳入教育培训项目,通过集中培训、专题研讨的方式,增强各单位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
二是丰富公开内容。明确全市税务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运行机制,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统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确保完整、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三是加强工作督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考评体系,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助力提升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四是提升工作效能。尽可能丰富公开形式、提升公开效能,做到稳中求进,好中求精,努力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全市广大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办税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