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 01- 27   11 : 41 来源 : 滁州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滁州税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滁州市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层层分解落实,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整改信息公开目录,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政府信息主动咨询及答复13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780条,互动信箱处理问题68条,答复率100%;通过滁州税务新媒体发布信息928条,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围绕2020年全国税收工作主题、主业和主线,我局按月更新维护人民政府网页专栏,解读惠民便民政策;利用政务公开栏全面公开、精准解读支持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开辟“滁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发挥新媒体作用。

  二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热点。我局建立政策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机制,疫情期间及时解读新出台的疫情防控相关税费政策。为强化政策普及力度,我局主动对接市政府新闻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主题分别是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解读、通过“皖事通 慧滁州”APP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等群众较为关心的热点问题。十余家市新闻媒体及新媒体参加发布会,并由我局分管局领导及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亲临发布会现场介绍解读。

  三是强化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及时公开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和重大违法案件,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欠税公告、行政处罚等信息。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问题,设立“减税降费”“双随机、一公开”“六稳六保”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新出台的疫情防控期间税费优惠政策、促进生活服务业、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业等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民生平稳运行、鼓励公益捐赠等。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保障,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滁州市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在领导协调上,滁州市税务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推进、协调和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建立联络员制度。在工作安排上,纳税服务中心作为牵头单位承担具体日常工作,设置专人专岗负责办理和督促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之间相互协调配合,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探索政府网站建设新模式,进一步加强自身门户网站建设,丰富信息资源,优化栏目设置,为更好满足纳税人办税需求,2020年新建“战疫情促发展税务人在行动”、“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等专题专栏,有效提升了网上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规范建设滁州税务微博、微信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信息报道1052条,上报各类税收热点图文、视频素材,被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中国税务报》微信公众号、省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累计采用82条,其中,19篇阅读量破万,6篇阅读量超五万,2篇阅读量超十万的,成果丰硕。疫情期间,积极推行“非接触式”网上办税,实行网上“预约服务”。充分利用12366短信平台等“线上”渠道“云”中送优惠。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加强对各县(市)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对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情况的检查,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和各审批环节程序严格把关,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公开政务服务热线,设立局长信箱、市长热线受理咨询投诉,主动接受公众监督。2020年,接听全省12366热线电话共1975通,包括税费政策、社保业务咨询等工作;转办12366远程工单53件;接听对外政务公开电话1300余通;处理12345市长热线平台工单共399件。


二、主动公开情况(见下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3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14

5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4

72

行政强制

3

+2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1011000

三、依申请情况(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依申请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见下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的领域较狭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较弱。

 为此我局提出以下三点具体完善措施:一是强化管理,建好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完善人民政府网站和税务局对外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下的有关信息;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收集和梳理有关税务部门的信息,及时上报与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三是落实责任,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负责领导、责任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度,明确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责任,确保能继续及时、准确的公布税务发展的各项信息,方便纳税人了解,提高我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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