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绩溪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 01- 27   15 : 51 来源 : 绩溪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绩溪县税务局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绩溪县税务局,电话:0563-8158356。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2020年度,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市税务局统一部署,对照《县(市、区)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20年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及信息公开情况测评指标和细则》,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成效,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年,我局围绕税收工作,突出社会关心的重点问题,加大组织收入、精准扶贫、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公开力度,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提升。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我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延续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相关股室协办的工作机制,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召开学习会、整改监督会、协调推进会等会议,通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落实主管部门各项要求,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020年,我局立足税务工作实际,全面梳理公开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6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224条,专题管理栏目12条。共设置7个外链,其中公开相关信息22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绩溪县税务局信息公开指南》规定,执行《绩溪县税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文件的各项要求,从申请范围、申请流程、答复情况、公开情况等方面保证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管理水平。

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0,我局对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有关制度进行了再梳理,按照政府部门和上级局的有关要求,对县局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流程进行补充完善。主要强调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定依据和适用性、科学性,突出实事求是精神,及时清理与现有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

2020年,我局暂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事项。

(四)平台建设。

2020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安徽省税务局网站、绩溪县政务中心税务局窗口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互联网平台上相关栏目进行调整,2020年,我局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新增税收管理领域栏目、开放人事信息栏目;在安徽省税务局网站上充实有关栏目信息,做到与政府网站同源发布。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强化外部监督。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投诉窗口、监督箱,并公示举报电话;三是强化成果应用。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项目之中,考核结果作为部门评先、评优和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四是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办法,采取明察暗访、群众评议、督查催办、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1

  18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13

  1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20

  35

行政强制

   3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3914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因人事调整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员变动频繁,工作交接有难度;二是信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主要是文字公开;三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力度还需加强。

(二)改进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以下方式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文件学习等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强化工作细节,在工作衔接上留足时间;二是加强互联网公开平台的维护管理,对现有栏目进行全面自查,涉及身份证等个人隐私的公开信要严格打码,遵守保密要求,主动防范风险调整,同时充实公开内容;三是丰富公开形式,增加图文解读比例,将内容以直观、易懂的方式公开;四是积极与政府部门和上级局联系,把握好公开限度,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应公尽公,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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